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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四万,仿制两千?为什么“中国药神”要从印度买药!


来源:英国报姐

关于慢性白血病,关于印度仿制药,关于病人的挣扎和痛苦,关于医学伦理,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去关注的真相。

原标题:正版四万,仿制两千?为什么“中国药神”要从印度买药!

在最近上映的《我不是药神》,豆瓣评分9.0,提前预定今年国产电影第一神作的位子。

在电影里,山争大哥,徐峥饰演的神油店老板,从印度把治疗白血病的廉价药“格列宁”走私到了中国。电影里这种药物的原型就是格列卫,一种治疗白血病的特效药,由瑞士诺华(Novartis)医药公司研制,是一种革命性的治疗白血病的药物。

正版格列卫

电影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男主人公的原型,在2015年因为数千名白血病患者代购印度廉价药格列卫,而被逮捕。

在大家因为这部电影,感动,甚至悲哀的时候,关于慢性白血病,关于印度仿制药,关于病人的挣扎和痛苦,关于医学伦理,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去关注的真相。

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印度素来有着“世界穷人的药房”的称号。

按产量来算,印度的医药产业排到了世界第三,并且在发展中国家里排名第一。

由于其低廉的价格和相对靠谱的质量,印度药还广泛出口于各发展中国家。

印度格列卫

曾经的印度也饱受天价药的困扰——1947年,当印度从大英帝国独立出来以后,沿袭了英国的专利法,药物价格居高不下。

印度独立

在1970年,印度政府为了振兴医药产业,推出了专利法改革。在新的法案下,所有药品将不受专利的保护,所有医药公司都可以生产。

1970印度专利法案

就这样,印度大大小小的药厂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制药产业蓬勃发展。

(图源:dnaindia)

当然,这样野蛮生长的印度医药公司,并没有独自研发新药的能力。所有印度药其实都是非专利药物/仿制药(Generic Drug)。

(图源:whiteopinions)

举个例子,上面提到的白血病特效药的名字“格列卫”,实际上是瑞士诺华公司给它命名的商品名。其通用名应该是伊马替尼(Imatinib),也就是这种药物分子的名字。

伊马替尼(图源:维基百科)

瑞士诺华公司研制出伊马替尼后,依照美国的专利法,应当享有20年垄断的权力。

在这二十年里市场上只有诺华公司可以销售伊马替尼(也就是格列卫)。所以他们可以任意定价,以从中获利。

(图源:imedicalapps)

二十年到期后,这项新药的专利就会解除,所有药厂都将能够生产伊马替尼。市场竞争将会让新药的价格下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但对于大多数医药公司来说,新药的研究费时费力、往往又得不偿失。所以只有少数医药巨头有能力开发新的药物。

(图源:Driverlayer)

许多新药的研发费用甚至达超过了百亿美元的级别。例如葛兰素史克在97-11年间共花费了817亿美元的研发费用,只研发出了10种新药。

这10种新药里,真正能打开市场的就更少了。

各大医药集团1997-2011年间的研发投入

(图源:人民日报)

而这些新药本身的制造成本却并不高。只要知晓了药物的分子结构,仿制就轻而易举。

伊马替尼的分子式(图源:维基百科)

所以印度的医药公司就利用了印度专利法与西方的差别,大规模逆向研究、仿制西方最新研制的药物,然后以低于正版价格的售价在市场上贩卖。

(图源:Friki)

90年代以来,印度制药业年产值每年都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成为了印度经济的支柱产业。印度本土药企也在抄袭的过程中不断学习、积累经验...

(图源:Careerizma)

也难怪西方国家会生气了:在欧美上万元的药物,在印度只要几百元。这相当于欧美的消费者在帮助印度人支付这笔药物的研发费用。

当然,印度政府也明白,长时间游离于国际主流医药产业之外并非长久之计。1995年印度加入WTO,逐渐开始承认西方国家的药物专利。

支持药物专利保护的人会告诉你:站在长远的角度看,仿制药的存在,的确不利于世界医药产业的发展。

事实也的确如此。耗费数十年和百亿成本的创新药,如果一经上市就被印度药企抄走配方,不但丢掉了潜在用户,而且正版药也会迫于市场压力进行降价。

(图源:Novartis)

专利给跨国医药集团所带来的利益将不足以填补研发过程里所消耗的成本。长此以往,就没有医药公司原意去研发新药了。

毕竟,医药公司的贪婪才是创新药研究的第一生产力。

但对于急需用药的普通病人来说,印度产的廉价药却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图源:Economydecoded)

对于使用印度仿制药的病友,这已经不是法是否大于情的问题,而是法是否大于命的问题了…

而且医药巨头也并非单纯的受害者。

印度加入WTO后,发现许多西方药企的具有专利“创新药”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的老药!

(图源:Proclinical)

原来,许多药企为了延长自己药物的专利时间,会在专利到期后,对药物配方进行无足轻重的更改,把它包装成一种新药进行销售。

根据印度政府的统计,美国市面上有将近75%的创新药实际上是“新瓶装旧酒”,医药厂只要申请新药专利,美国政府就会批准。

美国专利(图源:维基百科)

印度政府随即更新了自己的专利法。

新的专利法中规定:如果新的发明仅仅是一种已知物质的新形态,而不会导致该物质的已知功效的增强,那么这种发明将不适用于申请专利。

这样一来,印度就堵住了跨国药企的生财门路。瑞士诺华制药生产的格列宁(伊马替尼),就因为这条法案无法在印度获得专利保护。

恼羞成怒的诺华公司把这件事告到了印度最高法院。

(图源:Indiatvnews)

他们想要通过这场官司改变印度的专利法,让印度的专利法案与国际接轨。而他们所代表的不只是本公司的利益,背后还有别的跨国药企。所有人都对印度这块市场虎视眈眈。

案件审理了8年,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乃至联合国卫生组织的支持下,印度最高法院驳回了诺华制药的专利请求。

抗议诺华制药的人群

印度这个世界(穷人)的药房,算是暂时保住了。这不只是印度的胜利,还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穷人的胜利。

医药公司在药物研制方面付出了巨大的成本,理应享受专利权所带来的好处,如此这般医药产业才能健康发展。与法与理,这都说的通。

(图源:Ibtimes)

而那些买不起药的病人,就是这个制度里被遗弃的一小撮人...

(图源:Comtemporaryfamilies)

我们应该反思,目前这种专利制度所造成的垄断权是否过大,是否已经超出了社会可以接受的范围。

在为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着想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考虑当下人民的是否买得到药、吃得起药。因为不论是医药产业还是医药研究,其最终目的都应该是为了维护所有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说到底,医疗健康这些关乎每一个人生存权的东西,不应该完全交与资本。

当现有制度使得能用的起药的,只有全世界那一小部分有钱人的时候,公权理应干预。有病无药是天灾,有药买不起就是人祸了。

source:

http://world.people.com.cn/n/2015/0112/c1002-26364042.htm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atinib#History

http://pib.nic.in/newsite/PrintRelease.aspx?relid=107612

https://www.wto.org/english/thewto_e/countries_e/india_e.htm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5-12-29/the-price-keeps-falling-for-a-superstar-gilead-drug-in-india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44W85g6y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44W85g6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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