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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承诺在无人驾驶汽车监管上采取“灵活”措施


来源:凤凰科技

美国级别最高的机动车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他反对一些州监管部门在无人驾驶汽车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承诺将本着“灵活、多变”的态度来制定无人驾驶新规定。

谷歌无人驾驶汽车

凤凰科技讯 北京时间12月18日消息,据路透社今天报道,美国级别最高的机动车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他反对一些州监管部门在无人驾驶汽车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承诺将本着“灵活、多变”的态度来制定有关无人驾驶汽车的新规定。

加州此前提议无人驾驶汽车上必须坐着司机,以随时应对有可能出现的故障。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以下简称“NHTSA”)局长马克·罗斯金德(Mark Rosekind)表示,该部门对这项提议还没有任何立场。

加州的这一提议遭到了谷歌等无人驾驶汽车领域的创新者的反对,但它符合NHTSA在2013年出台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规定。美国交通部长安东尼·福克斯(Anthony Foxx)已经要求NHTSA对加州提议的监管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它们不会阻碍创新。

本着灵活的态度制定新规定

罗斯金德当天出席了一个有关如何减少醉驾的活动,他在活动间隙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必须要找到一个办法,确保这不是州一级监管部门临时拼凑的政策。我们会深入研究我们当前实行的规章制度。”

罗斯金德在谈到2013年那项监管规定时说,“我们始终在谈论灵活、多变。两年时间已经不短了。我们正在对此展开评估。”罗斯金德表示,NHTSA正在与州一级政府官员进行沟通,“以建立应对这种问题的全国性措施。”

本周三,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提出了一项监管草案,以安全考虑为由要求所有无人驾驶汽车在加州公路上行驶时,都必须有方向盘和制动踏板。另外,驾驶座上必须始终坐着一名司机,以做好随时应对任何问题的准备。

罗斯金德指出,欧洲曾对无人驾驶汽车测试监管采用“修修补补的方法”,结果“出现了问题”。NHTSA正在对加州的提议进行评审,不过美国各州在制定州一级车辆监管规定上具有很大的权限。

加州新提议遭谷歌强烈反对

谷歌自动驾驶汽车项目主管克里斯·乌尔姆森(Chris Urmson)表示,加州似乎因为谷歌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而感到害怕乌尔姆森在一份声明中称:“这种举措将会保持现状,无法让这项新技术充分发挥潜力,而且排除了那些想要出门但却不能开车的用户....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NHTSA在2013年出台的政策也规定,司机应该坐在驾驶座上,以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福克斯还希望NHTSA对其他限制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的联邦规定进行评估。罗斯金德希望在明年初公布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美国联邦的一项监管规定,谷歌部分自动驾驶汽车的行驶速度必须保持在每小时25英里以内。但加州却允许这些车辆在限速每小时35英里的道路上行驶。“我们的监管规定并未跟上实际情况的发展步伐,”罗斯金德说。(编译/清辰)

[责任编辑:王芮]

标签:美国 无人驾驶汽车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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