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研究部署加强短视频管理 防范未成年人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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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研究部署加强短视频管理 防范未成年人沉迷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诸未静、蔡姝越 上海报道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消息,2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短视频管理、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等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未成年人上网看视频越来越普遍,更加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思路,加强短视频建设和管理,大力激浊扬清,营造短视频清朗空间,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在陶冶情操、启迪心智、引领风尚方面对未成年人发挥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全面抓好内容建设、融合传播、优质供给、许可准入、日常监管、专项培训、法规制度、算法管理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促进短视频健康发展,实现提质升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有利的网络视听环境,坚决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短视频平台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为未成年人打开了一扇认识多彩世界的窗口,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也接踵而至。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互联网短视频负面影响侵害,监管部门频频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针对短视频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痛点做出规范。

2019年3月,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截至2019年10月,国家网信办共统筹指导国内53家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

2021年6月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的专章,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分析,相较于游戏、直播、网文等其他互联网产品,短视频的治理有其特殊之处:即背后的短视频推送机制和内容审查机制与短视频平台责任之间的关联性。

他具体分析指出,在推送机制方面,相较于其他互联网产品,更需要关注其中的算法推荐机制,避免出现网络舆情操纵或“信息茧房”的风险,平台有义务对其采用的自动化推荐算法进行公开说明。在短视频平台审核方面,短视频内容不同于纯文本信息,无法通过关键词筛查等方式批量判断是否存在违法内容,对于关注度高的短视频存在违法信息时,鉴于这类短视频的违法性具有“显著性”的特征,平台经营者则应当对此类短视频负有内容审核的义务。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在数字经济时代,“疏”是比“堵”更为有效的管理方式。因此,由“堵”到“疏”也是商业公司可以借鉴的管理方式。相比于强制性的禁止、屏蔽类管理工具,对未成年人进行正向引导,鼓励正面的优秀作品的创作,引导未成年人的正向上网。

“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共治’‘多元主体参与’等解决思路并不是一句空话或套话,而是侧重从多个源头治理短视频网络谣言、未成年人沉迷等问题。”赵精武也指出,短视频管理乃至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等工作,很难说可以通过平台、监管机构等某一方主体就能彻底解决,需要多方协同。就平台而言,应当适时优化短视频内容审核机制、青少年防沉迷机制,尽可能减少该类机制的管理漏洞。从监管机构出发,需要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推动监管工具的优化,提升对于违法短视频的监管效率。对于家长和学校而言,注意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上网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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