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旗下工业与安全局(BIS)与德国汽车零部件巨头罗伯特·博世(Robert Bosch)达成和解协议。
博世同意支付约3618.4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45亿元)的民事罚款,并退还超过1143万美元的相关税前利润,以了结其向被列入美国贸易黑名单的华为及其关联公司违规出口受管制产品的指控。
BIS指出,博世两家全资德国子公司——博世传感器技术有限公司(BST)和ETAS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未经BIS许可,向华为出口了价值约7237万美元的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产品和汽车软件。BIS认定,这些产品虽在德国等美国境外生产并归类为EAR99(低管制物项),但因最终用户为华为且触发《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其出口仍需取得美国许可。
美国司法部(DOJ)则基于博世主动披露违规行为、全程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决定不对其提起刑事诉讼。这是DOJ国家安全 division 在更新企业执法政策后作出的首例不起诉决定。
违规细节:长达四年的“误解”与疏漏
调查显示,博世的违规行为并非恶意逃避,而是源于其出口合规团队的严重失误和资源不足。
BIS指出,博世当时的美国出口管制合规团队主要仅由两名员工组成,其中仅一人负责为德国及海外业务提供合规建议,团队缺乏足够专业知识和资源来应对2020年美国对华为FDPR规则的扩大化。
关键误解在于,博世合规人员错误地认为其产品不适用FDPR规则。例如,2020年8月,一位德国合规员工错误地建议BST管理层,其产品不受新规约束,这一错误判断被管理层长期采纳,即便后续收到业务伙伴的多次警示也未予纠正:
物理传感器:2023年6月,一家潜在代工厂明确告知博世子公司BST,未经BIS许可不得向华为供货,并援引希捷科技因违规被罚3亿美元的案例作为佐证。但博世合规官员依然错误地将此警示归为代工厂的“内部政策”而非美国法规要求。
汽车软件:博世另一子公司ETAS在2020年8月至10月间多次被告知,FDPR规则仅适用于实体货物而非软件。基于此错误理解,ETAS向华为出口了价值约190万美元的汽车固件产品CycurHSM。
FDPR规则:博世产品为何受美国管辖?
尽管相关MEMS传感器和软件为德国制造,且仅归类为EAR99,但BIS认定它们受EAR管辖的依据正是《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
FDPR的核心在于,即使产品在美国境外生产,只要其生产、测试或关键部件制造环节使用了特定美国受控技术、软件或设备,该产品就可能被纳入美国出口管制范围。
具体到本案:博世11种涉事传感器型号中,有9种的MEMS芯片制造使用了含美国技术的某非美公司外延设备。另外2种型号所搭载的ASIC芯片,则由代工厂使用美国技术设备生产。
显然,BIS执法边界不仅取决于产品是否包含美国原产零部件,而是可以向上追溯至整个生产链与“技术血脉”。
博世回应:加强合规,防止再犯
博世对BIS的调查结果表示接受,并在声明中强调,这些违规行为是“非故意的”。
博世称,公司在发现潜在违规行为后立即展开广泛调查,主动向美国当局自我披露,并在整个过程中充分配合。
博世表示“很高兴BIS和DOJ已完成各自的审查”,并已通过增加66名贸易合规员工、扩大美国合规团队资源、更新内部政策等措施强化了其贸易合规计划,以防止未来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作为和解的一部分,博世须在30天内向BIS支付3618万美元罚款,并退还利润1143万美元,否则可能面临出口特权被暂停一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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