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科技讯 1月30日,近日,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被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1万余元,同时处以罚款105万余元,两项罚没金额总计达126万元。此次处罚的核心事由为,该公司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违反了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信息显示,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王鑫,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由杭州宝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大鱼快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持股,隶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其核心产品包括UC浏览器系列、UC头条、小萌圈等多款互联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