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警通报“陈某驾车发生事故”,陈震回应“以官方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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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警通报“陈某驾车发生事故”,陈震回应“以官方通告为准”

IT之家 10 月 4 日消息,今天午间,@北京交警 发布情况通报:10 月 3 日 15 时许,在海淀区朱各庄路与万寿路交叉口,陈某(男,43 岁)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对向一辆小客车发生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双方驾驶人不涉毒、不涉酒。经初步调查,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随后,车评人陈震通过个人微博 @陈震同学 转发该通报,并表示:“一切以官方通告、车辆 EDR(IT之家注:事件数据记录器,相当于汽车的“黑匣子”)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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