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独立音乐人因苹果公司试图将"Apple Music"一词作为商标而击败了该公司,他声称这将导致与他自己的"Apple Jazz"一词相混淆。音乐家查理-贝尔蒂尼反对苹果公司在该流媒体服务推出时为"Apple Music"申请联邦商标。2021年,美国商标局作出了有利于苹果公司的裁决,特别是因为苹果公司声称它有一个在先权利要求。
该权利要求与苹果公司在2007年收购披头士乐队的公司Apple Corps时如何获得声音记录以及1968年的"Apple"商标有关。Bertini从1985年开始使用他的"Apple Jazz"一词,但直到1991年才将其注册为娱乐服务的商标。
然而,联邦巡回法院的一个小组随后一致推翻了第一个决定,新的裁定是苹果公司不能将其在先使用的Apple Corps商标附加到其较新的流媒体服务上。
苹果公司随后要求重审此案,特别要求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缩小商标申请中的类别。作为其请求的一部分,苹果公司声称本案需要"对一个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开创先例的问题作出答复"。
苹果公司的复审请求将使TTAB不再考虑Apple Music的服务,如"安排、组织、指挥和介绍音乐会[和]现场音乐表演"。苹果公司认为这将使Apple Music与苹果爵士乐拉开距离,因此其商标就有可能。
然而,IP Watchdog报道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现在已经拒绝了苹果的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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