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 4月25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腾讯视频”商标被侵权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判决结果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隆耀(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腾讯相关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等。
民事判决书显示,这场纠纷案号为:(2019)津03知民初652号,审理法院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3家腾讯系公司,被告为隆耀(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判决书显示,腾讯系公司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链上小镇”APP的在线视频播放服务中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同时,被告实施的被诉侵权行为造成“腾讯视频”相关商标的混淆误认、腾讯视频APP的用户流失、经济损失等损害,给腾讯造成巨大损害并产生不良影响。
经法院查明,隆耀公司是“链上小镇”APP的开发者。隆耀公司在与涉案商标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了相同的标识,侵犯了腾讯数码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以及腾讯科技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终本案判决结果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隆耀(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后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等。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