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 2月23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昨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案号为(2019)京0108民初19869号,原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书显示,原告诉称,2018年9月5日,在被告经营的“豆瓣”网站上,网名“fckjzt”以“爱奇艺《奇妙的食光》十几名男性员工大人、也打女粉丝”为题,发布虚假的内容;网名“高级督察陈小生”及网名“少女兔”,虚构“节目组十几个人打一个人”等不实信息,进一步损害原告的名誉。原告认为:公司和法人的名誉权依法受到保护。在发现上述不实内容后,原告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涉案文章、为原告恢复名誉、澄清事实;但是,对于原告的合理诉求,被告拒不执行,持续放任侵权行为不断蔓延,严重损害原告的名誉,给节目的声誉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豆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中,原告所主张的涉嫌侵犯名誉权之行为发生在我司经营的“的“豆瓣网”,属于上述规定中所述的“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行为,且原告所在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属于北京市辖区。本案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
最终裁判结果:本案移送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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