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伟冰收到律师函,告他的却不是华为和荣耀,谁把这事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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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冰收到律师函,告他的却不是华为和荣耀,谁把这事闹大了?

最近因为米10发布,需要热度,卢伟冰可没少得罪“友商”。而网上各家粉丝也频频把两家产品拿出来对比,两家的热度一路飙升,互相口嗨的同时也给自家的关注度带来极大的提升,相反其他厂商的消息都渐渐的被压下去了,即使是像三星s20系列,oppo find x2这样的重磅旗舰最新消息都没能吸引起多少人的关注。

而就在昨天(2月19日),卢伟冰就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将对其侮辱诽谤的行为进行诉讼,并且在微博上进行宣传,大量的阅读和转发极大地扩大了影响。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回到卢伟冰发微博的那个夜晚看看。在北京颐和中鸿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二月18日晚上11点多,卢伟冰发了一条微博称“某友商”大幅花钱“打广告”黑小米,并对其嘲讽。

本来嘛,这件事顶多发个微博嘲讽一波就完事了,偏偏来了个头铁的,要告卢伟冰,说起诽谤,也就是上一张图里第二个博主。

这个博主提出诉讼的意图是什么?让我们在此猜测一次下。首先我们不能确认其是否收钱黑小米了,就算是他没有吧,他这一决定是不太明智的。《民法通则》的第101条中写到: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而卢伟冰,仅在截图中提及该微博账号,并且打码,积极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名誉权,并且在文字中提及的“友商”,指代的并非委托人,因此由我个人判断此条微博并不构成违反民法通则第101条。告可能是告不赢了。但如果是真的收钱了,一旦被抓到就完全混不下去了。

此外,该博主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转载了小白评测的相关视频内容,此项违反了《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很可能还要砸自己的脚。

未经小白测评允许拿来发通稿,小白测评在此之前也进行了控诉。

冒着几乎必输的风险去提出诉讼,究竟是为什么,个人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想要靠输一场官司来蹭一波热度,毕竟在现在的情形下,干出这样的事能很大的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而对这场官司,输了顶多就是赔偿和道歉罢了。这样一个好机会去出名,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希望我的推测是错的,希望这个世界还是多一些真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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