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就《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通知》提出,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审核把关,着重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此外,允许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
重点对说唱类、脱口秀、相声进行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意见》提出,在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方面,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演出现场、电子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演出举办单位防范人群踩踏等安全事故。
在小剧场演出活动方面,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等内容。
网络直播应至少延播3分钟
在演出新业态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演出网络直播管理,营业性演出活动需要进行网络直播的,应当在报批时一并提出申请。
组织演艺人员从事线下现场演出的网络直播(表演)公会组织,应当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网络直播应采取延迟播出的形式,至少延播3分钟。演出举办单位和网络直播企业应当制定直播管理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对演出直播内容和网民留言等互动内容进行实时审看。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
《意见》还提出了激发演出市场活力的有关举措,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允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合资文艺表演团体,允许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针对票务市场,《意见》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外营业性演出、大型演唱会,以及有较高知名度演员参演的演出活动等票务销售情况的预研预判,及时将可能引发票务紧张或炒作的演出活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该《通知》正在向公众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到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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