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正式实施,现有超标车库存只能“一刀切”?

新国标正式实施,现有超标车库存只能“一刀切”?

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本月15日正式落地实施。业内已普遍统一共识:这一堪称“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对于规范未来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保障民众出行安全、和谐现有交通生态均具有重要意义。

整个电动车行业将迎转折点的当下,不少电动车经销商却并不踏实,一大批超标车库存如何处理?新国标后能否继续销售?还是直接效仿国内某些地方政策,一刀切之下,一律不准上路、销售?人心惶惶的大环境,重庆交出了满分答卷,一起来看:

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为4月15日之前在用超标车设置3年过渡期,现有库存超标车在10月14日前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领取相关登记凭证亦可上路。

其实,业内人士或消费者都已清楚认识到,新国标落地实施已毫无悬念,其实施也是为了更好的加强行业管理,推动电动车行业长久、有序、科学的发展。当市场与政策存在步幅差距、并未完全同步的时候,地方政府适时采取人性化的政策调控和过渡才是最得人心的选择,因此,重庆政府这一做法一时间获赞无数。

小编认为,重庆这一做法值得全国推广。因为这一政策的颁布不仅有效解决了消费者上牌时间不够的问题,广大电动车经销商也获得了宝贵的销售现有库存的时间,不至于因无法消化库存及长远资金周转犯难。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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