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他人摩托车驾驶证 外卖小哥因多项违法面临被拘

套用他人摩托车驾驶证 外卖小哥因多项违法面临被拘

昨天下午,济南一位外卖小哥因骑摩托车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经查验,他还存在使用伪造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扣26分,拘留15天,罚款2250的处罚。

13日下午5:30分左右,在济南市历下区解放桥路口,一位外卖小哥因骑摩托车未戴头盔被历下交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拦下。民警要求外卖小哥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拿到驾驶证,民警一眼便看出外卖小哥的E证系伪造,随即控制了驾驶员和车辆。

经面部识别和网上查询,驾驶员真名为高某某,有一个准驾车型为C1的汽车驾驶证,假E证为其去年从网上购买。

民警依法对当事人使用伪造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扣留了车辆,并告知其到历下大队接受处理,当事人将面临扣26分,拘留15天,罚款2250的处罚。

扣留车辆后,民警考虑到这有可能不是高某某第一次使用这个驾驶证,随即对假E证上名为刘某某的驾驶证信息进行查询,果然经过查询和同刘某某本人沟通,这个假驾驶证在2018年11月因未戴头盔真被处罚过,民警告知刘某某处理途径,提醒他保护好个人信息,刘某某对民警表示非常感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记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规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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