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日头条”刚宣布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后,即遭遇纸媒的侵权质疑。6月6日,“今日头条”对此发表声明,否认侵权。但有关专家认为,“今日头条”已涉嫌侵权,至少侵犯传统媒体、新闻记者等的权利。目前,已有媒体起诉“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以商业诋毁为由起诉搜狐公司,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搜狐并不是第一家起诉今日头条的公司。《广州日报》曾在6月6日诉今日头条侵权,而几天后,双方就宣布达成和解;紧接着《新京报》发表评论“炮轰”今日头条。
“直到今天下午搜狐开发布会之前,我们还和搜狐视频给的接口进行对接。”
今日头条表示自己是一家地地道道、完完全全的科技创新的公司,希望外界能更加宽容地对待创新。
今日头条发表声明称今日头条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
搜狐今天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随后,今日头条方面回应表示将出示与搜狐合作的各种证据。
搜狐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
已经平息的“今日头条版权门”事件陡增变数:国家版权管理局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国家版权局已经对今日头条立案调查。
国家版权局就收到了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称“今日头条”网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
专家认为仅仅设置链接,不构成侵权。但一些手机媒将增加的流量转换成利益,相应减少了原媒体的利益,就有侵权问题了。
大洋网负责人表示,将今日头条告上法庭是一个战略性的举措,其目的是希望能够在互联网时代,建立起一个良性的媒体生态圈。“
张一鸣称,此前与搜狐和腾讯有书面或口头的合作协议,但6月5日和6日两天,对方先后要求中止合作。
张一鸣感到传统媒体将经营方面的问题都转嫁给了今日头条,“我们成了替罪羊,或者出气筒。”
我曾经在虎嗅上撰文唱衰过内容的个性化推荐,其中举的例子主要就是今日头条。现在看来,这或许是因为传统媒体受到互联网巨头太长时间的压制,突然找到出气筒后的一种无理取闹的行为。
自前日“今日头条”宣布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后,即遭遇纸媒的侵权质疑。对此,“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应,如同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该公司只和网媒合作,且遵守搜索引擎的“爬虫协议”,并不存在侵权。
今日头条昨日对此发表声明,否认侵权。但有关专家认为,今日头条已涉嫌侵权,至少侵犯传统媒体、新闻记者等的权利。
“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向凤凰科技否认了该说法,称不存在侵权问题,强调自己扮演的是搜索引擎的角色。
“今日头条的收入仍来自广告,而且张一鸣认为它是可见的唯一收入来源。”问题在于:移动广告真得如“对于广告商,在今日头条上投放不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流广告,效率比在门户网站上高得多”这样吗?
这种通过链接发布新闻信息的方式不仅不能形成有效抗辩,而且还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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