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法:超大型科技公司需监督互联网 否则罚款年营业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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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法:超大型科技公司需监督互联网 否则罚款年营业额6%

图注:美国科技四巨头

图注:美国科技四巨头

凤凰网科技讯 北京时间12月10日消息,欧盟将在下周公布的法规草案显示,欧盟将要求Facebook、亚马逊等“超大型”科技公司在监督互联网方面承担更大责任,否则最多将遭到年营业额6%的罚款。

法规草案显示,大型科技公司将必须审查第三方供应商,例如在亚马逊上销售产品的厂商,与当局和研究人员分享他们如何审核非法内容的数据。

大型在线平台将必须以“清楚和明白的方式、实时地”让用户知道他们正在观看广告,从而确保更大广告透明度。消费者也必须被告知广告的发布者,获得知道为何他们被广告锁定的主要参数的“有意义信息”。

欧盟监管部门首次对“超大型平台”作出了定义:超过4500万用户或者用户相当于欧盟人口10%的公司。欧盟之所以针对这些公司,是因为他们对欧盟的互联网用户产生了“不成比例的影响力”。

“超大型平台如今在放大和塑造在线信息流方面扮演了系统性角色,影响了大部分欧盟公民。”法规草案显示。

草案称,大型平台(大多数在美国)必须任命“一位或多位”合规官来确保他们遵守了新的数字服务法案规定。未能遵守的公司将最高会面临上一财年年营业额6%的罚款,具体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持续的时间以及是否重复发生。

欧盟正在对其互联网规定进行20年来的首次重大改革,以应对各种问题,从在线平台在取缔非法内容时应该承担的责任轻重,到如何抑制他们不断增长的市场力量。

这份机密文件显示,大型在线平台是最多用户的去处,可能也会造成最严重伤害。“因此,这些超大型在线平台应该承受尽职调查义务的最高标准,与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和财力成比例。”(作者/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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