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起诉东峡大通案件近日一审判决,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昨日晚间披露了诉讼进展。据悉,东峡大通即为ofo小黄车运营方。
公告称,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公司子公司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包括结欠货款、律师费、利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等在内,东峡大通共应付凤凰自行车7,191.61万元。
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东峡大通被冻结款项(截至2018年11月20日)2804.05 万元并支付给凤凰自行车。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目前,凤凰自行车已于近日收到法院划转的东峡大通被冻结款项2,792.61万元。
去年8月31日,上海凤凰发布公告称, 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2017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人民币6815.11万元。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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