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用户近12亿条信息被泄露,窃取信息者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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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用户近12亿条信息被泄露,窃取信息者被判入狱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爬虫技术的需求愈发增多。本来这门手艺是个“金饭碗”,但有些急功近利者却硬是把爬虫技术变成了“牢饭碗”。于是在业界慢慢就出现了一句顺口溜:“爬虫玩得好,监狱进得早。 数据玩得溜,牢饭吃个够。”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逯某因通过淘宝网页接口爬取淘宝客户近11.81亿条信息被判刑。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据判决书介绍,检察院指控,2019年以来,被告人逯某受雇于被告人黎某,被告人逯某在商丘市睢阳区其家中利用自己开发的爬虫软件,通过淘宝网页接口爬取淘宝客户的信息,并将其中淘宝客户的手机号码提供给被告人黎某开设的浏阳市泰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经营活动,该公司自2019年8月份至2020年7月份非法获利为395.26万元。

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逯某通过其开发的软件爬取淘宝客户的数字ID、淘宝昵称、手机号码等淘宝客户信息共计11.81亿条,被告人逯某将其爬取信息中的淘宝客户手机号码通过微信文件的形式发送给被告人黎某使用共计1971.26万条。

不过逯某却辩称,其只采集了五千万条,十一亿八千万不是他采集的,是从其它地方下载的。

对此,法院表示:“经查,淘宝公司报警称,自2020年7月6日至7月13日每天被侵犯信息都有500万条,被告人逯某供述其自2019年11月开始爬取淘宝信息的,在提取逯某电脑硬盘检测有11亿多条信息,两证据能相互印证被告人逯某采集的淘宝客信息数量。其辩解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逯某受雇于被告人黎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基于此,法院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判处逯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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