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不具炒作性,监管加密资产政策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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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不具炒作性,监管加密资产政策未变

新京报讯(记者 程维妙 张姝欣)在12月21日召开的“2019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央行研发的数字人民币,并不是大家理解的加密资产,而是人民币的数字化。他同时指出“币花不炒”,人民币是用来花的,不是用来炒作的,既不具有比特币的炒作特性,也不具有像稳定币一样需要货币篮子资产进行币值支撑的要求。

穆长春表示,常说的比特币、以太坊等私人数字货币,各国际组织实际上都定位为加密资产,并不能认定为货币。Facebook的天秤币因为设计中有资产支撑,大家称为稳定币,但在法律上和监管上如何定位和归类还需要观察。

对于加密资产怎么监管?穆长春表示,(2017年)七部委的通知很清楚,到目前为止这个监管政策没有改变。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ICO(首次币发行)为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叫停了国内所有代币融资项目。同时,责令所有境内数字货币交易所限期关闭。

穆长春还透露,目前人民银行数字货币DC/EP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DC/EP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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