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整顿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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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整顿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原标题:六部门整顿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IT之家11月9日消息 据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低速电动车大规模生产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将包括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以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三个方面。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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