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当代东方股价蒸发幕后:日出东方信披或违规,上海中云被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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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当代东方股价蒸发幕后:日出东方信披或违规,上海中云被刑事立案

原标题: 起底当代东方股价蒸发幕后:日出东方信披或违规,上海中云被刑事立案

读娱 | yiqiduyu

文 | 第二阿累

在停牌重组之后,当代东方(000673.SZ)又遭遇到了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当代文化”)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危机。该危机来势汹汹,直接牵连无辜者当代东方股票连连跌停,市值缩水。

那么,当代东方这一劫是怎么回事儿呢?下面,读娱君先带大家回顾一二。

2017 年 6 月,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当代控股 ” )与上海中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 中云公司 ” )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当代控股向中云公司代表的 “ 中云当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筹集 2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中云公司通过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方式融资 20,000 万元对厦门东兴汇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兴公司 ” )进行增资,具体金额以中云公司实际募集的金额为准(最终募集 8000 万)。

同时,中云公司与东兴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中云公司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身份对东兴公司增资扩股 20,000 万元人民币,成为东兴公司股东。

当然,如此大一笔资金,也需要担保人。故此,在上述协议签订后,中云公司成立了 “ 中云当代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中云一号基金 ” )。当代文化承诺对 “ 中云一号基金 ” 持有的东兴公司的股权进行无条件回购,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书同、王春芳为前述增资扩股款及当代文化的回购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中云一号基金成立之后,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帅康电气 ” )以自有资金 3000 万人民币认购了基金份额,占比约 37% ——这笔 3000 万的认购资金也很有趣,甚至有些蹊跷。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就在帅康电气状告当代文化后,它的身份也呼之欲出,为上市公司日出东方( 603366.SH )控股子公司。很有意思的是,帅康电气作为子公司,却不知道这笔款的去向,在出事儿后才发公告弥补,称因帅康电气经办人员工作疏忽,未将此信息报告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真的疏忽?还是刻意隐瞒,就不得而知了,这需要证监会去调查。

不过,正是这 3000 万资金,给当代东方带来一场劫难—— 2018 年 3 月,帅康电气申请赎回全部投资款项,基金管理人上海中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 2018 年 6 月 26 日兑付本金和利息。

然而,承诺的兑付日早已到期,帅康电气多次催讨无果后,所以起诉了作为债务承担人或保证人的当代文化等被告,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被告人部分股权等资金。

表面看似顺理成章,理所应该,但在读娱君看到二则线索之后,发现事情却没那么简单。

线索 1 : 2018 年 3 月,古某以 “ 中云一号基金 ” 投资人身份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云公司、当代文化支付古某赎回款 100 万元。案件审理期间,东兴公司得知中云公司伪造东兴公司公章及说明函,将 “ 中云一号基金 ” 所募集的部分款项转入中云公司关联企业上海湛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而非按约定途径支付至指定的东兴公司账户。

线索2 :2018年7月24日,浦东新区法院出具裁定书,以案涉事项属于上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相关刑事案件(非法集资),应当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为由,裁定驳回古某的起诉。目前,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对中云公司涉嫌的刑事犯罪立案侦查。

从上述两则线索可以得出两个观点:

1、中云一号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原本约定是对东兴公司的增资,但却被中云公司伪造公章等手段,挪用资金转入中云公司关联企业上海湛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违背了最初基金成立的约定;

2、中云一号基金、中云公司等主体不仅仅涉及民事案件,更涉及到了刑事案件。

在如此现状下,帅康电气明知资金被中云公司挪用,已涉及刑事案件,却还把此前担保连带责任的当代文化等人告上法庭,牵连当代东方,拔高舆论,这明显有故意施压的嫌疑,而且这一施压很成功,直接导致无辜者当代东方遭遇股市跌停风波, 8 月 2 日复牌以来,到 8 月 14 日,公司总市值缩水了 61.23% ——因为,帅康电气知道其与古某起诉性质一样,皆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的程度却低于刑事案件,也就是说,帅康电气这一起诉也有可能与古某一样,被驳回或无法立案。

那么,在复杂的案件下,当代文化、当代控股又将面临怎样的后果,又该不该承担连带责任?目前,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此前公司在进行实控人拟变更,随着案件的不断进展,这是否又会对实控人的拟变更产生影响呢?

对此,读娱君采访了当代文化相关负责人金先生,他表示:“无论是回购义务还是连带责任,前提都是要投资人的投资款进入到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后支付到东兴公司的账户。表明中云公司成为东兴公司的股东,才构成回购义务和连带责任的前提。由于中云公司挪用了资金,最后帅康电气的钱并没有进入到东兴公司中,没有形成对东兴公司的增资。不应当由我们去承担这部分资金回购义务,其前提首先就没有达成。

而针对股权冻结带来的影响,他也表示:“帅康电气跳过了中云公司这个直接责任方和这个有刑事嫌疑的主体,转而向我们提起诉讼,绕开了无法立案的事实。我们肯定是要就这个事情向法院提起追加被告并且要求刑事先于民事。他这个案子参见上海浦东法院的那个判例,有驳回起诉的可能。如果无法立案的话,这个案子很快就会撤诉,不会影响到我们筹划的当代东方控制权变更和其他事项的正常进行,我们也是受害者。”

针对帅康电气起诉当代文化、当代控股这一案件,读娱君也采访了福建明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若昀,他表示:“ 1 、中云公司是与帅康电气签订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不应缺席,必须参加诉讼; 2 、中云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本案属刑事案件范围,应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先行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应当裁定驳回帅康公司的起诉; 3 、由于此前约定资金被中云公司挪用,未对指定公司东兴公司进行增资,当代文化回购义务的前提条件并未成就,各保证人也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4 、基于帅康公司提起的诉讼导致损失的,当代控股、当代文化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帅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读娱君看来,不管谁对谁错,谁该负责任,如今帅康电气与当代控股、当代文化都是各执一词,不会出有任何实际结果。反而这样的行为还波及受害者当代东方——毕竟,破局的关键点还是要等刑事案件破获,才最终知道中云公司、中云一号基金到底涉及程度如何,才能判断谁是受害者,谁又该负责人。

对此,当代东方总裁助理兼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李泽清表示:“这个环境下,落井下石的人特别多,雪中送炭的人稀少,如此可见突出重围的过程和胜利的喜悦只配少数人拥有。”当代东方最新公告显示“如因本次案件导致损失的,当代文化有权向帅康电气主张赔偿损失。”

所以,在调查结果公布前,能做的只是息声等待。

当然,也有一个是可以立马追责的:那就是帅康电气用 3000 万人民币募集资金却没有告知日出东方一事,到底有没有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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